2015年赤城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进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改善中低收入人群基本居住条件,根据市政府《2015年张家口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张政办字〔2015〕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目标任务是:
(一)开工目标。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40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0套。
(二)基本建成目标。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098套(户)。其中:保障性住房1992套,棚户区改造竣工目标任务106套。
(三)分配入住目标。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分配入住。
(四)租赁补贴。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96户。
(五)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下达计划执行。
二、责任分解
(一)2015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0套。选址在霞城大道东侧保障房小区集中新建40套,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建设单位赤城县霞丰信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2015年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96户。新增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96户,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2015年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将省下达的改造任务分解到各乡镇,以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为主要保障对象,年底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建设单位各乡镇、村委会,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进度要求
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的总体进度要求是:落实多层2年,高层3年达到基本建成,确保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分配到户。
(一)新开工任务进度要求。2015年新开工目标任务,4月15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6月底开工率达到70%;8月底达到90%;9月底所有项目实现全部开工;10月底前形成明显的实物工作量,其中:主体基本完工的要占到总任务的1/3,进入地上施工阶段的要占到1/3,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性桩)的占到1/3;项目 "五证" (项目立项、土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全部办结。
(二)基本建成任务进度要求。2015年基本建成目标任务,6月底前要完成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50%;8月底完成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80%;10月底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三)分配入住任务进度要求。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分配到户。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精神为主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进程,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抓好 "四率、四个确保" 即:狠抓开工率、基本建成率、入住率和配套率,确保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分配公平、确保政策落实。
(一)迅速抓好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抓紧落实立项、土地审批、资金筹集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建设计划。
(二)强化资金土地支持。要按照 "优先供应,应保尽保" 的原则,确保土地及时足额供应到位。4月15前完成土地使用手续办理,4月底前要单独组卷完善好土地手续并做好报省和国家审批的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具体地块的落实,积极做好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及时供地、按时开工;严格落实资金 "5+1" 规定渠道,确保土地出让金总收入的5%资金按规定足额提取。继续坚持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县区财政兜底的原则,确保不留缺口。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调动企业、个人融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最大力度保障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三)严格落实配建政策。要认真落实省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保障性住房的强制性配建政策和市政府批转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足球即时比分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 "双配建" 制度的通知》,强化对 "双配建" 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及时公布税费减免项目及标准。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成本。
(四)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认真执行《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定(试行)》,把项目设施配套情况作为督查重点,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公用事业完备、就业方便的区域。提前对所选地块的综合配套情况进行评估,未达到标准的不得批准用地规划。要加强水、电、气、暖、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做到与保障房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认真梳理在建以及竣工保障性住房小区在配套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缺项,制订完善方案尽快整改,确保达到入住条件。
(五)坚决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 "十项制度" ,严把队伍选取、材料进场、现场控制和竣工验收 "四关" 。加强建设、施工、监理等8大质量主体监管,推行量化考核、信用评价和 "三抽查、一到位" 监督检查模式,推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管理,对质量安全问题实行 "零容忍" 。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合格率、主要建材合格率、分户验收抽查项目合格率均要达到100%。严守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这条 "红线" ,确保达到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六)完善分配管理体制。继续完善联审联查工作机制,依托民政部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强化对财产、收入的认定工作。要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中等偏下、低收入、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实行分类有序轮候保障,提高分配效率,避免出现保障住房房源空置;强化信息公开,分配房源、轮候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守公平分配这条 "生命线" ,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七)全面实施保障房并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和省、市 "四房并轨" 精神,积极做好统筹建设、保租控售、先租后售、梯度保障,实行差别化租金、分档补贴工作。要明确专人跟踪调研指导,搞好推动、抓好落实,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确保并轨工作顺利推进。
(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房源和保障对象档案,加强对政府主导保障性住房的确权和资产管理。强化保障性住房小区后期管理,建立复核、退出、租金收缴等后期运营管理制度,切实解决退出难、费用收缴难的问题。积极探索社会化物业管理模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生活环境。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和措施,防范问题重复发生。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九)强化组织考核评价。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保障办要加大对工作进展、工程质量、公平分配等方面的督查督办,及时反馈通报情况。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严格年度考核评价,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