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始终与时代同行、与民心同向,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国民政事业进步稳步向前,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75年来,云南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6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61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民政系统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就,有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稳定。
聚焦困难群体,兜牢民生底线。我省持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一批”目标任务。近年来,全省民政部门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目前,全省认定低收入人口355.6万人,保障低保对象266.09万人,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云南儿童福利政策实现由兜底型保障向普惠型保障转变,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范围从孤儿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救助管理服务不断升级,常态化组织实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等多个救助专项行动。
提高服务能力,增进民生福祉。省政府连续13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全省逐步构建起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与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省建设养老机构1148所、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22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3081个。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惠民利民,目前,全省划定火葬区或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区人口覆盖率、国土面积占比分别达87.4%、68.34%。婚姻登记实现“全省通办”,各地共打造100余个公园式婚姻登记点、颁证点。
汇聚社会力量,服务发展大局。省民政厅持续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引导社会组织围绕大学生就业、乡村振兴等积极发挥作用。不断培育壮大慈善力量,全省组建慈善组织246家,实现省、州(市)、县(市、区)3级慈善会全覆盖,持续发挥好扶贫济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展望未来,各级民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务实举措推动“一老一小”、社会救助、残疾人关爱保障、社会组织管理、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等民政重点领域改革,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络,描绘更有温度、更有质感的民生幸福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