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二、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由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